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投靠上海子女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投靠上海子女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的最新政策?
上海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2、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子女,其在上海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上海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外地投靠上海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父母需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落户等形式落户上海,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随迁落户上海。
1.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 16 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
2.16 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信息。
小孩投靠上海父母迁户口流程?
流程详情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审查 1、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2、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户口: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3、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户口: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4、支内、知青孙辈回沪户口: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决定
颁证与送达
《准予迁入证明》窗口自取
具体操作办法是本人拿身份证与户口簿先到居住地派出所户口办理处申请迁往父母处地址。
然后到父母处拿自己***沪口簿与派出所同意迁移证明。与父母***与户口簿一起到父母所居住地派出所户口办理处办理迁入手续。并必须要求父母亲笔签名同意签入。
父母投靠子女上海户口?
父母原是上海户籍,因工作在外地落户,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回沪投靠子女、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父母原是外地户籍的,无法投靠。
法律规定,上海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在外省市工作的人员及其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回沪落户:
1.有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上海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上海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上海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上海支内、知青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上海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上海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申请;
2.上海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3.因其他原因在外省市工作的原有上海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投靠上海子女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靠上海子女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