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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州的汉族从哪来的?
2012年德宏州的汉族人口有63.83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51.93%。
汉 族在德宏的形成有一个长期历史演变过程。据历史记载,元时招募内地 民众赴该地屯田。公元1277年,缅甸蒲甘军6万余人入侵今盈江、梁河 一带,元朝派遣大批军队捍卫疆土。
公元1441年至1448年,明朝派10余 万大军“三征麓川”。1594年,云南巡抚陈用宾为保卫边境,筑八关, 开22屯甸,驻军数千人。清雍正二年(1724年),又增补为27屯甸,计 151村。据《南甸司谱》载,汉族“至明中叶,迁入定居者浸多。清乾 隆征缅,道光禁烟,入居者愈众,山区全部为汉族所居有,坝区亦有杂 居”。清代移民主要来自保山、腾冲等邻近地区。
抗日战争至*** 时期(1937年至1950年春),汉、白、回等民族的商贩、工匠、流散军 人等陆续定居集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保卫和建设边疆,从内 地调派干部、职工和复转军人到德宏工作,并组织部分农民到德宏落户。改革开放后全国各地到德宏经商办企业的日趋增多。由于德宏汉族来自五湖四海,故习俗大致与内地相同。
德宏州除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和汉族以外,还有佤族、白族、***、 彝族等民族,占全州总人口的1.89%。他们主要分布在全州山区和集镇, 其次分布在农垦系统垦区(多为坝区)。
大约在公元前221年到公元前217年间,秦始皇派常頞修筑了一条从四川宜宾到云南曲靖的简易道路,人称五尺道,并在这一地区设置了一些官吏。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汉朝时期的移民已经发展成“南中大姓”,即发展成了大家族。无论是蜀汉、东晋,还是宋齐梁陈,要实现对云南的统治,不得不依靠这些汉族南中大姓和夷帅们。这一时期云南民族特点,不是夷人汉化,也不是简单的***夷化,而是夷汉合流。
元朝时期,部分汉族随着蒙古族、***等进入云南,北方的少数民族在云南玉溪通海等地繁衍生息。
明朝初年,朱元璋派付有德、蓝玉、沐英等将领领兵三十余万进军云南。平定云南后,这些以汉族为主体的军队,便都留下来驻守云南。洪武十七年,又命令将军属接至云南。如果我们以一家五口来计算的话,先后几批,移民高达一百五十万,彻底改变了云南汉族人口结构。分布在昆明、楚雄、曲靖、保山、玉溪等广大地区。当时的军队卫所,如六凉卫、腾冲卫、越州卫、金齿卫、乌撒卫等,演变为今天的陆良、腾冲、越州、保山、宣威等。
清朝以后,又有汉族陆续进入云南各地经商、生存。
孩子要落户父母户口不在一个城市,随父落户必须带妈妈的户口本?
父母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孩子户口可以跟爸爸或者跟妈妈。
《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十一条 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以当涂县为例,婴儿落户流程如下: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为防止重复登记,申报登记时要进行网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户证明。
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加盖已入户章。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后办理。 对无法核实新生儿母亲信息,不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供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公安派出所应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无法确定真伪或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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