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中级补税落户政策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海中级补税落户政策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关扣押物品补税标准?
如果只是超出限值或***,但仍属自用,可以作为物品缴物品税。
物品税的税率和完税价格的确定,可以查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更改申请?要注意什么?
新税制实施后,居民个人需结合税制变化,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为促进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要求,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办理汇算清缴的地点:
1.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关税的征收管理有什么规定?
关税的征收管理
(1)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2)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次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额0.5‰的滞纳金。
(3)由于海关误征,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不予受理。
(4)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如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中级补税落户政策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中级补税落户政策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