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落户政策建筑类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落户政策建筑类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市违章建筑管理办法?
上海市整治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的若干规定(2)
第九条 报经区(县)人民***批准,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行使处理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部分职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在委托权限内以主管部门名义行使职权。
第十条 在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中,区(县)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发生职责权限争议时,由区(县)人民***指定有关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区(县)人民***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
第十二条 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
第十三条 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违章搭建,参照《公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有关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可予以***。
第十五条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人民***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二)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人民***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本通知所指的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是指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物理状态依附于房屋,或者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位于房屋自用土地范围内的房屋。
二、区县行政执法机构应在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作出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通知单》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并申请办理文件登记。
三、对附有违法建筑已完成整改的,区县行政执法机构应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已拆除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通知单》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并申请办理文件登记。
四、房管部门仍按《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和附有违法建筑房屋的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房管物〔2009〕200号)执行。
上海加装电梯政策细则?
办理加装电梯相关手续流程
1、意愿征询结果公告。申请人在完成意愿征询、资金筹措等工作后,区房管部门指导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愿征询结果进行公告。
2、规划许可。收到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在小区范围公示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向规划部门提交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等材料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签订告知承诺书,手续完备,当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屋安全性论证。加装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材料符合论证要求的,论证组织单位7日内组织专家论证,并在论证会后3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意见。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完善设计方案。
4、开工信息报送或施工许可。申请人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加装电梯项目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合同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性论证意见等材料。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项目,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可***取告知承诺审批的方式当场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于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施工许可证上标注“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等区别于一般项目的有关内容;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办理开工信息报送手续。
5、电梯安装、使用登记。电梯安装企业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填报安装施工企业资质情况、加装电梯项目的规划许可、开工,电梯安装等信息,接受检验机构对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
申请人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在不晚于电梯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填报使用登记表、含有电梯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电梯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等,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6、竣工验收备案。加装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向区房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区房管部门会同区建设、规划***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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