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省父母投靠落户上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省父母投靠落户上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靠父母落户上海条件?
如下: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口,且落户已满5年。
子女已随外省市父母落户。
上海户籍父母为个人家庭户,不能是社区公共户,且不会因子女投靠导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住房困难标准。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注意:收养外省市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除了需要满足上述亲生子女的投靠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满5年,且随继父(母)在上海生活满5年的条件。
投靠父母落户上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父母必须是上海市的户籍居民,有合法的住所。
申请人年龄必须满足一定要求,通常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虽然已满18周岁但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且未婚未育、未就业(不含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必须得到证明,如出生证、收养证等。
申请人及其父母必须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具体的投靠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因此在申请前,建议详细了解并遵循最新的政策要求。同时,由于落户政策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建议在申请过程中咨询专业的法律或咨询服务,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条件宽松原因是在上海市,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在上海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并在上海市落户。
此外,子女在上海市有合法稳定工作或学习的也可以投靠父母并在上海市落户。
相对宽松,这也是为了促进家庭团聚和支持子女在上海市的生活和发展。
同时,这也为父母和子女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一起生活和相互照顾。
子女上海户口外地的父母如何投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就投靠上海落户: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并且其在上海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上海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政策?
(一)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上海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上海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上海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上海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上海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上海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上海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上海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省父母投靠落户上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省父母投靠落户上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