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过继子女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过继子女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过继子女落户政策?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和居转户政策,持证人满足居转户条件申请办理居转户,居住证积分登记的随身子女同时居转户。
随身子女是指处于学龄阶段(包括学龄前)且在上海市就读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即是指以高考为界限,处于高中及以前的学习阶段子女可作为随身子女登记,参加完高考的子女不能作为随身子女登记。
由此,上海成年过继子女居转户的条件是家长办理居转户时随身(成年过继)子女在上海市就读且正处于高考之前的学习阶段。
过继需要怎么上户口?
到民政部门办理正规的过继收养手绪,然后连同婴儿户口或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过继収养必须办理正规收养手绪,收养人不具备収养条件的,是不能办理収养手绪的。比如未婚;年令差距过小;没有住房及固定收入,不足以保证被收养人基本生活需求;个人有子女等。
子女过继是需要有领养手续的,过去的子女过继,是双方老人同意,经有第三方人作证,孩子就可以跟随收养方生活,户口也会慢慢的加入收养方家的户口。现在,这种过继方法不流行了,因为过继的双方都同意了,也得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没有领养手续的收养子女,是没有办法办理户口落户手续的,对于孩子将来的入托,上学,就业都会有影响。所以,过继子女,需要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才能办理子女得户口入户关系。
1.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收养人的户口所在地。
2.过继,从法律意义上应当称为收养。收养,一般要签订收养协议并报民政部门备案,收养关系才算成立。
3.收养(过继)关系成立后,由收养人(一般是居民家庭户口的户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收养协议、成立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被收养人的户口本,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移手续,同时将被收养人在收养人的家庭户口本内登记入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过继子女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过继子女落户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