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新增四所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上海新增四所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哪些个人企业有落户户口资格?
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深圳证券***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可以在上海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创业人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进上海市创业投资协会备案)(1)首轮创业投资200万元及以上计获得创业投资满500万元及已送样,满足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落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2)首轮创业投资500万元及以上计获得创业投资满1000万元及以上,满足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落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3)首轮创业投资100万元及以上计获得创业投资满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满足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直接落户;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1)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当事人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合同履约率达到70%及以上),落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2)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当事人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合同履约率达到70%及以上),落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3)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当事人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合同履约率达到70%及以上),直接落户。
第三类: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1)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缴纳的社保基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保平均工资3倍,且与个人所得税纳税合理对应的,落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2年;(2)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直接落户。
第四类: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1)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本市上年度社保平均工资3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且与个人所得税纳税合理对应的,落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2)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本市上年度社保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技能人才,直接落户。
第五类:企业家(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新增四所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新增四所落户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