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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研究生落户上海条件?
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海归在上海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上海这个比较复杂,很折腾的一、引进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均可取得落户许可: 1、经培养单位认定合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2、曾荣获省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通过国家211初审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3、经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的本科和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在上海落户许可的申请, 并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研究生 1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2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4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2、优秀高校毕业生 1荣获的省市级荣誉证书;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3、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明等;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 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毕业生可携带以上证明,到胶州路6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取得进沪许可,本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进沪许可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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