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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后新出生的孩子是否能申报户口?
答在上海落户后,新出生的孩子当然可以隨母亲的户口落户而申报上海户口。但必须说明在上海落户的父母亲是城镇户囗,还是农村户口。也就是说出生的小孩是隨母亲走的。母亲是城镇户口,孩子也为城镇户囗。母亲若是农村户口,小孩也应是农村户口。
可以的:当事人成为当地的常住户口后,再生育子女的,该子女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应由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向其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小孩户口可以随姨家吗?
具体情况不清,不好判断。一般中小城市和县城,户口放开了,外甥女的户口投靠姨妈,一般准许;如果是一线城市,比如上海市,要求姨妈和其外甥女,形成事实上的收(抚)养关系,才可以。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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