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落户亲人投靠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上海落户亲人投靠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户口投靠朋友落户条件?
投靠朋友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7年。
申请人与投靠人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直系亲属之间有合法稳定亲属关系。
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在本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或投资合作者、引进人才直接落户的基础上,分居本市三年以上者,即可投靠朋友落户上海。
需要注意的是,投靠朋友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上海市的户籍管理规定,投靠朋友在上海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投靠人必须是被投靠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或者兄弟姐妹之一。
2. 被投靠人的户口状况:被投靠人必须是上海市的户籍人口,即具有上海市户口。
3. 被投靠人的居住条件:被投靠人必须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4. 投靠人的居住条件:投靠人需要提供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与被投靠人同住或者提供自己的住所证明材料。
岳父岳母能否投靠女婿落户上海?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岳父岳母不能投靠女婿落户上海。
根据上海市的户籍政策,投靠类落户一般适用于父母投靠子女、配偶投靠配偶等情况。而岳父岳母与女婿之间并没有亲属关系,因此不符合投靠类落户的条件。
不过,如果岳父岳母符合上海市的引进人才政策或其他相关政策,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申请落户上海。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政策?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上海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上海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上海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上海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上海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上海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上海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上海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条件?
1.
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2.
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3.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落户亲人投靠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落户亲人投靠政策最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